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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31日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修订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20〕6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为学校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符合《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1)规定的人才类别,且有认定需要。

二、申报材料

1.《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附件2)

2.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需用原件扫描成PDF文档)。

1)身份证复印件

2)《合肥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3)来肥工作以来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最高学历证书

6)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7)符合《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任职证明等。

3.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网址:http://rcaj.hfrsggff.com:8088/hlt-portal/index.html#/ihome)个人工作台模块线上申报,按以下流程提交纸质材料

1.个人申请。申报人准备相应材料,提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少荃湖行政会议楼314)。

2.审核公示。教师发展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和公示。

3.受理申报。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受理申报

四、工作要求和说明事项

1.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报资格。

2.学校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

3.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

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受理,每周五(工作日)为具体受理时间。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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