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系: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和科研水平,服务于学校的“十四五”发展战略,经学校研究拟继续资助部分有科研潜力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依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在职进修管理办法》(校发〔2024〕67号)文件精神,拟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申请条件按《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在职进修管理办法》(校发〔2024〕67号)规定。
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择优资助、签约报销” 的程序进行。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在各处室、系部报名申请。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各单位应合理规划、择优排序推荐。
根据各处室、系部的推荐情况,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教科研处进行审议,提出资助人员建议名单,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10名左右)。
二、派出与管理
1.报销前须签订协议。服务期要求按照《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服务期管理暂行规定》(校办〔2014〕106号)执行。
2.因个人原因放弃、中止或被取消资格,学校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已报销的须全额退回。
3.服从学校的常规管理。在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就读学校的规章制度。
4.科级以上干部须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校党委研究决定,脱产学习1年以上者,学习期间免去现职,保留原级别,待学习结束后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5.经批准的资助计划有效期两年,逾期自动作废。
三、其他
报名时间:9月2-9日;
联系人:李巧巧、王婷婷;
请各部门于9月9日(周一)16点之前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至hyjsfzzx@163.com。
附件:
1.申请表
2.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