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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资助部分优秀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2024年09月10日  点击:[]

各处室、系:

进一步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和科研水平,服务于学校的“十四五”发展战略经学校研究拟继续资助部分有科研潜力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依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在职进修管理办法》(校发〔2024〕67号)文件精神拟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申请条件按《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在职进修管理办法》(校发〔2024〕67号)规定。

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择优资助、签约报销” 的程序进行。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在各处室、系部报名申请。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各单位应合理规划、择优排序推荐。

根据各处室、系部的推荐情况,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教科研处进行审议,提出资助人员建议名单,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10名左右

、派出与管理

1.报销前须签订协议。服务期要求按照《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服务期管理暂行规定》(校办2014106号)执行。

2.因个人原因放弃、中止或被取消资格,学校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已报销的须全额退回。

3.服从学校的常规管理。在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就读学校的规章制度。

4.科级以上干部须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校党委研究决定,脱产学习1年以上学习期间免去现职,保留原级别,待学习结束后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5.经批准的资助计划有效期年,逾期自动作废。

三、其他

报名时间:9月2-9日;

联系人:李巧巧、王婷婷;

请各部门于9月9日(周一)16点之前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至hyjsfzzx@163.com。

附件:

1.申请表

2.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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