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9月25日17:00;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c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0月10日-10月21日17:00。
(三)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10月15日-10月22日17:00;
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校内公示
公示时间:10月25日-10月31日17:00;
二、申请认定对象
在高等学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三、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由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联系人:李巧巧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文件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