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精神,现就学校人才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申报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的人才项目,主要包括: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高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省级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等。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提交项目结项验收材料
1.《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附件3);
3.支撑材料按照要求制作,主要包括原始项目申请书请按附件3中的要求制作,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结题报告、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4.国内访学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访学结业证明。
5.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注明“X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6.附件2按照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附件3请用A4纸胶装。
以上材料请申报人在01月06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其中附件2一式两份,附件3一份,支撑材料一份,附件2、3电子版以及支撑材料扫描版发至390004302@qq.com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巧巧 联系电话:62529344,QQ:390004302
附件:安徽省人才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