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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11日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晥教秘人〔2021〕73号)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日程安排

(一)宣传统计(610日-615日)

各系部宣传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文件精神,统计申请人员名单(行政兼课教师由任教课程隶属系部统计),并于6月15日下班前将本部门申请人员名单(PDF版,加盖公章)发至邮箱hyjsfzzx@163.com。

(二)申请人员网上注册(6月10日-6月15日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期间,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个人账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1)登录账号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本页面信息与申请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无关,为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明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需按照提示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

③如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2进行操作,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24日

申请人用本人的注册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上述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首先点击“须知”按钮,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阅读完毕后,请在右上角点击“返回业务平台”按钮,返回业务平台界面。

2.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点击“报名”按钮,开始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首先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协议。在此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操作,待之后使用。阅读完毕,勾选下方“已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协议”的选框,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身份信息页面。

3.身份信息页面可选择或进一步修改完善考试形式、普通话、学历、学位等信息。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考试形式”统一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 ”,填写选择认定机构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认定机构信息及确认点信息。

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省份:安徽省;

认定机构:安徽省教育厅;

任教学科:从备选项目中选择二级学科以下名称填写,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相一致。

确认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认定信息”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和下载打印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

6.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看到“确认信息”页面,请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在本页面更改,如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按钮,看到提交信息页面。在提交信息页面,看到“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7.点击“下一步”按钮,将看到报名信息提交页面,在此页面您将看到个人承诺,请自己阅读个人承诺。选择同意,点击“提交”按钮,将出现申报提醒页面,为报名成功,请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如选择不同意,点击“提交”按钮后,您将放弃本次报名,返回业务平台。

注: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期间,请各位申请人自行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员现场确认621日-625日)

申请人到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由本校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6)院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9)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存在免测情形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10)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铅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28日-711日)

对于现场确认审查通过的人员,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六)校内公示(测试后一周)

面试合格人员在学校予以公示。

(七)材料报送(719日-720日)

教师发展中心将以公文形式上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情况,提交《2021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及相关资料报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查。

(八)审核与颁发证书(8月-9月)

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集中验印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3日。证书签发日期以系统内设定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李老师、季老师;联系电话:62529344。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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